“罚惩非死,人极于病。非佞折狱,惟良折狱,罔非在中。察辞于差,非从惟从,哀敬折狱。明启刑书胥占,咸庶中正。其刑其罚,其审克之,狱成而孚。输而孚。其刑上备,有并两刑。”
罚惩非死,人极于病:蔡沈《书集传》说:“罚以惩过,虽非致人于死,然民重出赎,亦甚病矣。”极,困厄。病,痛苦。
佞(nìnɡ):指巧言之人。
良:善。
差:供辞中参差矛盾的地方。
非从惟从:江声《尚书集注音疏》说:“囚证之辞或有参差,听狱者于其参差察以求其情。既得其情,非从其辞,惟从其辞。”
启:开。胥:相互。占:揣度。
咸:皆。中正:正确。
狱成:判定狱讼。孚:信。